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598862216
首页
律师介绍
房产动态
经典案例
房屋产权
房产合同
业主维权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法律文集
房产动态
经典案例
房产合同
房屋产权
业主维权
房产案例
开发评估
权属登记
房屋租赁
保障性住房
房产购买
房屋拆迁
房产法规
租房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屋拆迁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中阁楼是否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如不计算建筑面积是否对阁楼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3日
来源: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2019年被拆迁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2019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拆迁赔偿方式有哪些?
3.2019年拆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4.2019年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5.不是同住人不享动迁款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59886221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