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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估价初步结果应当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5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估价机构应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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