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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租赁案例和大家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9月30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说来这个案例和我也有点小小的关系,因为是我去和租客办理的退房手续。一个朋友在外地,赶不回上海和租客办理退房手续,我正好有空就帮她去办理这件事情了。到了出租的房子,却发现本来一个应该很轻松的退房交接手续,其实并不那么简单。去之前我再三询问房东,是否和租客说清楚费用怎么结算?房东很肯定告诉我说清楚了。到了现场,我就和租客要钥匙以及最后一期的水电煤气费(账单没来,按以前使用的费用,和现在的读数,大致估算了一下)。谁知租客说了如下让我吃惊的话,我当初住进来帮房东的前一个租客付了他留下来的最后一期水电费,那笔钱有600多元,现在我没付的费用有300多元,房东也要返还我300元。我吃惊的说,这怎么可能,你应该早就向房东要这笔费用了,怎么会拖到现在。这个租客说,房东当初说等退租的时候再结清。于是我让房东和租客直接在电话理对质了,谁也说服不了谁?本来租客不拿到钱,还不愿意给我钥匙,我就和他说了,费用你们可以以后讨论,钥匙你既然退租了,就应该给我,要不怎么能说明你退租了。他一想也很有道理,就将钥匙交给了我。
我朋友回上海后向租客再次追要相关费用不成,一怒之下,在网上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种案子事实简单,所以流程很简单,没过多久法院就开庭了,这个法官经验也很丰富,告诉房东,这个案子事实明确,你肯定赢的但是租客说什么不满的话,你不要反驳,免得激化矛盾,租客到场,因为无法举证自己曾经付过款,在法官的调解下,啰嗦了几句,由于房东很克制,没有理睬,他也无法发火,也只好付钱,上家就此撤诉。    这个案子我觉得有几个地方对大家有启发:  房东和租客之间万一有什么经济来往,比如垫付费用,就应该保留相关证明,以免以后说不清楚,这个案子租客也许真帮房东支付过费用,但是没证据就是他输  房东一定要保留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客的单位地址,这样一旦打官司,还能有地方可以邮寄诉讼状  有事就直接官司,这样的官司很简易,大家不用怕麻烦,房东没必要直接和租客起冲突,这样就算官司赢了,对方是否愿意执行,也是个大问题  说法的艺术也很重要,那个法官调解之前就告诫房东不要和租客顶嘴,以免激化矛盾,这个方法值得做中介的朋友们参考。很多交易不成功,源于中介没调解好双方的纠纷,今天的新闻晨报上有3个房产交易的官司,其中至少有2个案例,交易的双方没有恶意违约的主观,但是中介没处理好,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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