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98862216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屋租赁

租房违约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3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依据的,不能以违约论处,更谈不上双方违约。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一是依法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均违反了合同规定,但彼此相互接受;或一方的实行履行违反了合同规定,对方表示接受,嗣后均不能按违约处理,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约定的变更。一方或双方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附随义务或一方虽违反了合同义务但不影响合同履行利益的,不能按双方违约处理。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9886221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