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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房顶的花园产权归属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1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楼房房顶的花园产权归属,如何认定楼顶花园的产权归属,楼宇屋顶的产权只能为此楼宇的每一位购房人所共有。某些开发商把屋顶花园或赠、或卖顶层住户,物业管理公司出租赚钱,显然是侵犯了其他住户的相邻权。
  楼房屋顶产权共有
  其一,从商品楼宇的成本和房价构成来看,根据国家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费和非营业性配套公共建设费。也就是说,购房者购买的住宅,其价格构成中不仅包含了住宅本身面积,也包括相应土地使用权和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同时,开发商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若干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假设占地面积为 5000平方米,盖2万平方米的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即是每一建筑平方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此楼房的一位购房人,不管购买几层,在购买了一套住宅后,也就随之购买了此楼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毫无疑问,这些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既在楼房之下,也在楼房四周,更在楼房顶部,所有购房人对该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销售此楼房时,已相应地把此套房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转让给了每套房的购买人。所以,楼宇屋顶的产权只能为此楼宇的每一位购房人所共有。
  无法单独办理屋顶花园产权
  其二,以购房者对公摊建筑所享有的权利来说。国家建设部第5条令《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楼宇的屋顶是楼宇总体的一部分,没有楼宇,也就谈不上屋顶。因此,每位购房者对公摊建筑享有一种按份共有的共有权。但这种共有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房屋作为不动产,其产权是一种特殊物权,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认可。而楼宇屋顶花园的物权是附属于房屋产权的从权利,显然是不可能,也是无法单独办理屋顶花园产权的。所以,某些开发商把屋顶花园或赠、或卖顶层住户,物业管理公司出租赚钱,显然是侵犯了其他住户的相邻权。
  赠送面积为啥不能办产权
  买房子还可获得赠送面积?刘先生比较了n个楼盘,盘算了一番之后,毅然在这个承诺可以赠送5个多平方米面积的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在办理产权的时候,刘先生却被告知那一部分所谓“赠送”的面积根本不能办理产权,至此,刘先生才知道上了开发商所谓“赠送面积”的当。
  案情回放
  赠送面积原是空中楼阁
  “早知道不能办产权,我肯定就不会选这个房子了!”刘先生现在想想觉得开发商狠狠地骗了自己。原来,去年7月份刘先生想在二环路外购买一套住宅,为此他用几个周末的时间考察了多家在建楼盘...【全文阅读】
  开发商“赠送面积”有陷阱
  房地产律师破解开发商“赠送面积”迷局
  以“新国十条”为开端的史上最强调控政策之下,深圳楼市日趋低迷,为了达到既不降价,又能拉动销售的目,开发商又开始大玩“赠送面积”花招(部分楼盘宣传赠送面积已超过100%),诱惑购房者入市!
  一、开发商“赠送面积”手法揭秘
  1、“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就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者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面积的套内平面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利用“偷”来的面积送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亮点...【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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