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98862216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限价房优先配售及上市交易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6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优先配售对象:
  1. 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推荐阅读: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2. 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3. 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上市交易:
  1. 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 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35%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9886221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