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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四方面入手做好绿化隔离带拆迁安置纠纷调处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7日 来源:郑州知名房产律师     http://www.zhzfcls.com/
    丰台区四方面入手做好绿化隔离带拆迁安置纠纷调处
    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日期:2007-10-10
    绿化隔离地区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面积约240平方公里,涉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大兴六个区的26个乡镇和4个农场。目前全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在丰台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其中焦点问题就是滞留户的拆迁安置问题,绿隔建设和新村建设涉及到绿隔规划地区众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收回,会产生大量失地农民,如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维护,将会酿成重大的社会问题。司法所作为乡(镇)政府绿化隔离建设指挥办公室主要成员部门,着重从四个方面参与绿化隔离建设工作,做好由此引发的拆迁安置纠纷调处工作。一是加强调解。司法所主要负责调处绿化隔离地区滞留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拆迁单位的拆迁安置纠纷,调解过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搬迁农民的合理合法要求,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减少强收、强拆。首先加强走访,例如花乡司法所对黄土岗村9位滞留户进行挨户走访,了解滞留户情绪心态,为上级部门最终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其次注重协商,司法所组织滞留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反复协商,对宅基地面积及地上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等问题重点磋商;最后灵活调解,在这类纠纷中注重直接调解和间接调解相结合、个别调解和全面宣传相结合等,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全力缓解矛盾、力求解决矛盾,为推进绿隔建设减少阻力。二是规范程序。积极协助政府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协助监督规范滞留户强收、强拆工作程序。司法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对宅基地强收申请、受理、送达、备案、决定等程序提供合理性建议;配合区法制办、乡人大、乡建委等部门完善绿化隔离带建设意见;指导有关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拆迁安置办法;对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滞留户,加大前期调解力度。三是宣传到位。绿化隔离建设是北京市特色工作,政策色彩浓厚,司法所对滞留户大力宣传绿化隔离建设政策,强调拆迁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着重宣讲《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提高农村物权保护意识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意识;坚持入户宣传,宣传与调解相结合。四是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在绿化隔离建设工作中,乡政府是宅基地强收决定主体,行为有可能被滞留户提起复议或诉讼。司法所从强制收回申请到强制收回决定全程参与,一方面确保乡政府在绿隔工作中的行政行为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为乡政府决定被复议和起诉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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